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央网信办近日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如今,互联网已经全面融入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给他们的成长带来了深刻影响。《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从1.69亿增长到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93.7%增长到97.2%。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互联网在向未成年人展现精彩世界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隐秘的角落”——含有暴力等不良信息的游戏让人沉迷、交友软件引来不怀好意的“黑手”、免费领取的“红包”里藏着诈骗陷阱……限于心智尚未成熟、判断力不足等因素,未成年人更易在网络空间中受到侵害,甚至可能受错误价值观影响误入歧途。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设置专章划定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信息的规范;通过规定监护人应负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等义务、提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严格设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访问权限,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应负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通过要求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回答了如何实现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在“法律责任”专章将《条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衔接,明确侵犯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条例》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已有制度,提高了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织密织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之网。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汇聚各方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中,确定了“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对人民法院处理涉及网络的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及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并制发“六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综合治理,在去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中,还专门提出应“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因此,以法治之力筑牢网络保护屏障、构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极为重要。唯有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切实用法治的规范、法律的权威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坚实屏障,才能让网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添彩赋能。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