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Y T 337-2020)已于2020年11月23日发布,其对广电行业不同信息系统的定级给出明确建议,如图所示。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按照确定的级别选择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全国各级播出单位在安全物理环境和播出管理方面统一要求,具备一致的防护能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广电行业在满足基本安全防护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考虑其播出系统的业务特殊性,保证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保护能力。